近日,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医保类卡),已持有或超过4张同银行借记卡的市民,不能再开立该行借记卡。
《证券日报》记者走访北京地区多家商业银行发现,除工行外,其他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尚未收到总行相关通知,不清楚何时开始执行此项规定。
某家股份制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即使明年开始每人最多开通4张银行卡也不必担心,情况特殊应该还是会予以办理。”当本报记者询问哪种情况属于特殊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最多开通10张借记卡时也有客户超额开通,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开卡时再来说明。”
多家银行表示不知情
12月22日,工商银行官网发布一则通告称,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我行全国范围内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如客户之前已持有我行全国范围内4张(含)以上借记卡的,我行不予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
而目前国内银行的规定则是,同一客户在全国范围内同一银行的借记卡开卡数量最多不超过10张。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其他银行官网并未发现此类通知,拨打多家银行的客服电话也得到“同一身份证最多可办理10张借记卡”的答案。部分银行的客服专员还告知,目前总行并未下发通知,可在2016年1月1日后再次拨打客服电话或去银行网点具体咨询。
带着疑问,《证券日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地区部分银行网点。工商银行某网点的大堂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已经接到通知,同一客户在我行全国范围内开立借记卡不得超过4张。不过该通知也说明,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超出开卡数量限制的,可由银行核实后酌情办理。”
本报记者还向这位大堂经理询问是否因为此通告而出现客户突击办卡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解释道:“目前拥有多张银行卡的人虽然很多,但是持有同一家银行借记卡超过4张的并不多。这项规定对多数客户几乎没有影响,所以并没有发现最近开立新卡的客户突然增多。”
不过,《证券日报》记者走访的其他几家银行网点却表示没有接到此类通知,也有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说明,也许是总行的通知还没有下达到所有支行网点,并建议元旦后再来银行网点查询。
某家股份制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即使明年开始每人最多开通4张银行卡也不必担心,情况特殊应该还是会予以办理。”当本报记者询问哪种情况属于特殊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时,该行的大堂经理解释说:“以前最多开通10张借记卡时也有客户超额开通,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开卡时再来说明。”
客户反应不一
然而,同此项规定密切相关的“一人多卡”一族确有着不同的想法。
一位正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年轻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同一家银行4张借记卡完全够用了,现在每家银行只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账户,多办一张卡一年就亏几十块钱,我已经把多余的卡都注销了。”
也有客户表示,在相同城市限制同一家银行的开卡数量自己没有意见,但是在全国范围限制4张可能做不到。“除非在全国范围内存款取款都取消手续费,不然国家没理由不让我在几个城市分别办理银行卡吧。”
还有客户质疑,“如果在新规之前办理了超过4张同一家银行的借记卡还能正常使用,是否会对其他客户不太公平。银行能否按照通知的规定,对拥有超过4张借记卡的客户主动联系核查。”
“限开”为打击非法活动
为什么会出台这样的新规?据银行人士介绍,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银行卡买卖,避免银行卡沦为不法分子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的工具。配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据了解,在以往的电信诈骗案中,诈骗人员在得手后会迅速将资金分成小数目的款项,通过网上银行转移到几张甚至几十张银行卡中,化整为零,然后取走,这一过程大大增加了案件侦查难度。而这些银行卡有不少是由于居民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被他人冒名开卡,部分银行卡甚至是因为个人贪图小利自己办理并出售闲置的银行卡。
事实上,除了电信诈骗,企业逃税、受贿、洗钱等非法活动,也是存在银行卡非法买卖的重要原因。由于此前一个身份证能在同一家银行办理10张甚至更多的借记卡,此项新规能够在源头上遏制部分银行卡非法买卖。
《证券日报》记者在自己潜伏的社交群里发现,经常有人发帖“出售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开户资料”,部分卖家甚至直言“可以用于洗钱、送礼等”。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