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极少超大城市外 我国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

2016年01月25日 07:39   来源:京华时报   

  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会议确定,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等落户限制。会议确定进一步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措施,决定在近几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9000多万吨的基础上,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新型城镇化

  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探索进城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机制

  李克强说,居住证制度的出发点,是为那些在城镇常住、有相对稳定就业岗位,但却一时无法转为城镇户口的居民,提供一个“半城半乡”的台阶。“千万不能把过去的暂住证换个牌子,变成‘暂时居住证’,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李克强说。

  当天会议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使有别于以往各类暂住证、含金量更高的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让他们尽早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医疗、法律援助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

  李克强强调,深化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将有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在这一过程中,配套的公共服务必须跟上,同时一定要杜绝“走样”“换个帽子”的问题。

  他说:“居住证不仅仅是一张证,更要和若干相应的公共服务挂钩,要有‘含金量’。”

  当天会议还确定,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这也是李克强部署的又一重点工作。

  棚户区改造,几乎是李克强历次基层考察的“固定环节”。22日的常务会议上,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是部署深入推进城镇化的重点工作之一。李克强明确,我国目前仍有1亿居民住在棚户区,改造潜力仍然很大。他要求有关部门通过卫星遥感等方式进一步排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挖掘拉动投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

  >>会议决定

  1.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

  2.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将棚改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重点镇。降低准入门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地下管网等建设。运用“互联网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3.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开展赋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试点,以特色城镇发展带动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

  4.完善土地、城镇住房等制度,鼓励地方利用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中央预算内相关投资向转移人口落户较多的城镇倾斜。为“新市民”更好融入“新城镇”创造条件。

  ■化解过剩产能

  再压减1亿至1.5亿吨粗钢产能

  地方化解产能人员分流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奖补

  会议决定,按照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的原则,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化解过剩产能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关键是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要引导企业主动想办法、“发内功”,采取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发挥内部安置潜力。企业确需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做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支持创业平台建设和职工自主创业,将国家返乡创业试点范围扩大到矿区,鼓励职工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对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给予再就业帮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会议决定

  1.以更加严格的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主动退出产能。在近几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9000多万吨的基础上,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B1.5亿吨;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

  2.严控新增产能。严格督查落实国家2013年有关停止备案新增产能钢铁项目的决定。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新增产能的技改和产能核增项目。

  3.完善支持政策。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支持金融机构做好呆账核销和抵债资产处置,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支持保险资金等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相关产权交易市场。

  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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