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坚持共享发展,着力推进幸福云南建设
贯彻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在跨越式发展中增进人民福祉,让全省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我省最艰巨的任务。必须把脱贫攻坚作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下军令状,采取硬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乡因族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提高扶贫实效。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五个一批”,实现全面脱贫。
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落实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片区脱贫攻坚。聚焦边境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以整村、整乡、整县、整州和整族为单元,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促进区域整体脱贫。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建制村的脱贫步伐。
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新的资金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增加扶贫贷款规模,提高农户贷款覆盖率。以县为平台整合扶贫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脱贫工作责任制。建立“省负总责,州(市)、县(市、区)、乡(镇)抓落实”的脱贫攻坚工作体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强化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创新社会帮扶机制,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加强督查问责。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改进贫困识别、动态监测、评估考核和退出机制,建立农村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改进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顺应各族群众对公共服务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城乡全覆盖。加大对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转移支付,逐步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社会事业改革。
(三)实施教育提质惠民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公平原则,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支持迪庆、怒江率先实施14年免费教育。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快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规模,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继续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办好特殊教育。
提高高校办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持一批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学科和专业。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加强高等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教育通道。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四)实施创业促进就业工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
统筹人才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支持农民工群体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术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
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参与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能力。
(五)实施城乡居民增收工程。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加快形成公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加强收入分配调节,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落实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六)实施社保扩面提标工程。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落实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统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积极推进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统筹。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统筹救助体系,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七)实施健康云南工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坚持中西医并重,全力推动我省中医药、民族医药、现代生物医药产业振兴发展。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理顺药品价格,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八)实施人口均衡发展工程。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展“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全面实现“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一)完善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专业化水平。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不让老实人吃亏、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落实“七个大力培养和重用”“七个坚决调整和不用”要求,选好用好干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突出抓好藏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党建,统筹推进农村(社区)、机关、高校、国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和农村致富带头人等队伍建设。继续选派好驻村扶贫工作队、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第一书记。提高基层干部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更好带领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
(二)凝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共识和力量。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充分激发各族人民建设云南的主人翁意识。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建功立业活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各民族和海外同胞大团结、大联合的良好局面。
(三)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人才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相协调,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确保人才队伍的规模、素质、结构满足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
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重大人才工程,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更开放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加强法治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重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创新型、创业型、实用型人才。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
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搭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清除人才流动障碍,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健全有利于人才向基层、边远、贫困地区流动和在一线创业的政策体系。
(四)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省全过程,确保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加强依法执政。严格执行宪法法律,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政绩考核,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抓好党建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地方立法。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加快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做好民族自治和设区市地方立法工作,注重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增强地方法规规章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促进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司法公开民主,保证司法公正,规范和强化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推动全民守法。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平安云南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执行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强化预防治本,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
加强地震、地质、气象、生物等自然灾害防治,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战略。深入实施爱民固边战略和平安边境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管边控边建边治边的工作机制。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大好局面。
(六)强化“十三五”规划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实机制。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自觉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本建议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分解细化反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加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确保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蓝图催人奋进,发展时不我待。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艰苦奋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共同夺取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