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央行发布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是自贸区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是“金改30条”政策的进一步落地。近期,人行天津分行加强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的宣传,加快组织实施,自贸区金融创新呈现勃勃生机。
自贸区企业独享融资红利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25日起,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此项政策将有利于拓宽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渠道,改善试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自贸区试点企业将进一步提高跨境融资的自主性和境外资金利用效率。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扩大试点情况及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择机在全国范围推行,在有效支持微观主体跨境融资的同时,防范宏观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目前,人行天津分行正在积极与总行总局沟通,研究组织落实,争取使市场主体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
开展融资租赁企业专场培训
1月21日,人行天津分行与市金融局、自贸区管委会等八部门联合举办了天津自贸区金融支持政策融资租赁企业专场培训会。会上,刘通午副行长对“金改30条”进行政策解读,并对“促进租赁业发展”相关政策进行了重点培训。同时提出人行天津分行将继续加大租赁业金融政策创新力度,推动租赁业健康快速发展。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具体业务进行培训和问题解答。全市融资租赁企业、商业保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港澳台企业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各项金融业务稳步开展
2016年1月,自贸区内主体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1119个,外汇账户219个;跨境收支34.6亿美元;结售汇18.5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93.2亿元人民币。从累计情况看,自贸区挂牌至2016年1月末,自贸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12658个,外汇账户1934个;跨境收支314.9亿美元,分别占全市和滨海新区跨境收支的19.4%和66.6%,其中跨境收入139.8亿美元,跨境支出175.1亿美元;结售汇139.3亿美元,其中结汇46.9亿美元,售汇92.4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814.5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全市和滨海新区跨境人民币收支的29.8%和42.8%,其中跨境收入427.0亿元人民币,跨境支出387.5亿元人民币。
“金改30条”创新业务开展情况
1月份,有四项创新业务有新进展。一是自贸区内A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业务,截至1月末,天津地区银行为自贸区内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业务3683笔,金额11.9亿美元,均未经过待核查账户。二是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截至1月末,天津地区银行为自贸区内企业直接办理外商直接投资(FDI)项下登记186笔,注册资本88.7亿美元,FDI变更、注销登记25笔,涉及金额4亿美元;境外投资(ODI)登记38笔,协议投资额113.8亿美元。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截至1月末,自贸区企业共办理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32笔,金额合计6402万美元。四是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截至1月末,融资租赁类公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累计57笔,金额8688.5万美元。(北方网时代财经记者/徐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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