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开发。突出提升资源利用整体效益,打造沿江产业技术创新带、沿海创新创业走廊。
优化发展布局。深化沿江沿海规划“一张图”研究,完善港口运营管理机制,加快港产城融合发展。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大沿江港区、岸线资源整合力度。以实施长江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为契机,加快通海港区、如皋港区建设。促进沿海洋口、通州湾、吕四三大港区错位发展,推进深水航道、码头泊位建设。有序实施海门港等8个作业区开发。以沿海前沿区域重点镇为依托,推进12个功能区建设,打造沿海特色产业带、城镇带和风光带。高标准建设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加大优质产业项目招引力度,加快培育科教城等特色园区和平台。
建设枢纽城市。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一批公铁水、江海河联运工程。实施铁路西站综合枢纽、沪通铁路平东货场等项目。支持沪通铁路(沪通长江大桥)、宁启铁路二期加快建设,争取盐通客专早日开工,做好通苏嘉城际、北沿江高铁前期工作。推进海启高速建设,开工建设锡通高速北连接线。开展长江口北支航道前期研究。实施兴东机场改扩建工程。
发展海洋经济。优化海洋产业布局,推进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争创省级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海洋生产总值达1850亿元。做深做精沿海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综合能源特色产业链,培育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壮大滨海旅游业,打造集水产品加工、交易、物流、休闲等于一体的渔港经济区。科学围垦和利用滩涂,创建省级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
(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加快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
着力抓好以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为龙头的各级改革试点。创新陆海资源配置,编制实施陆海统筹发展土地利用规划,推进陆海空间置换和同一乡镇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等试点,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加强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探索陆海资源统一交易。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一窗受理”和多图、多评联审等制度。稳步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跨行业和区域性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放大市场采购贸易效应,加快内外贸一体化。
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财税、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放大财政政策激励效应。推广中关村等政策,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创新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强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建设市级专业金融集聚区。力争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超100家,支持发展股权和债券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离岸金融、跨境结算、个人境外投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等试点,鼓励发展融资租赁、融资担保。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政府性债务结构。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提升商品市场功能,发展土地、产权、金融、人才等重点市场,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大力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竞相发展。释放民营经济活力。鼓励民营资本依法进入基础设施、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资产证券化、股权多元化、投资市场化,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功能性重组、资产经营公司实体化改造,提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实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采取改革、财税、金融、价格等手段,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高竞争力。
(五)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坚定不移推进经济国际化,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深入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提高交流合作水平。加大走出去力度。突出东盟、中南亚、非洲、中东欧等区域,拓展境外投资贸易和综合开发空间。积极参与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助推优势行业加快走出去,打造一批示范性境外园区(基地)。增强中奥、中意等国际合作园区功能。提升引进来质量。加大基地、园区和产业链招商力度,注册外资实际到账25亿美元,新引进亿元以上市外民资项目120个。大力招引新产业、新业态和功能性机构,提高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利用外资比重。推进一体化发展。突出长江经济带沿线重点城市,深化港口、产业分工与协作。发挥开发园区、口岸平台作用,增强物流、中转、贸易功能,提升服务长江流域能力。
强化配套服务上海,增创开放新优势。以南通综保区为龙头,加快复制上海自贸区体制机制创新经验,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完善投资贸易“单一窗口”,加快通关监管制度创新,推广金融和服务业改革开放新举措,推动与上海港口、机场开展实质性合作。增强苏通、锡通园区和市北高新等跨江合作园区承载能力,积极承接上海、苏南优质产业转移。
加强载体和平台建设,加快功能开发提升。推动国家级开发园区创新发展,提升承接信息、服务贸易、总部经济等高端业态的能力。促进省级开发园区特色发展,创建一批省级以上特色产业园区、创新型园区、知识产权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园区提档升级。鼓励重点开发园区建设贸易创新、展示展销、金融服务等平台。加快电子口岸互联互通,拓展一类开放口岸功能。
(六)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变,推动农业现代化。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农民合作社综合社建设试点,新增“全托管”经营主体500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0家、龙头企业30家。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编制实施农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外向型农业,做大做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农业标准化、品牌化、专业化步伐。发展“一产接二连三”全产业链模式,建设一批现代农(渔)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休闲旅游农业精品景点。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保障农产品供应。
增强农业发展支撑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鼓励发展“互联网+”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及农产品众筹等生产营销模式,建设一批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七)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五大统筹”要求,优化城乡空间结构、人口布局和发展格局。
强化中心城市龙头作用。完善发展体系。深化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市区“十张网”规划研究,构建“一核四片区”发展布局。统筹新城区繁荣、老城区更新,实施“五山”资源整合,提升濠河景区形象,加快观音山新城、星岛水岸等片区开发,增强城市核心区功能。完善南通开发区、苏通园区等南部片区产业布局和配套设施。加强以市北新城为主体的北部片区功能开发。推进以通州城区、南通高新区为依托的中部片区南进西拓。推动以通州湾示范区为重点的东部片区加快发展。提升服务功能。推进507个城建项目,完成投资196亿元。拓展提升快速路网,实施42个骨干路网项目,以片区化理念推进支路网建设。深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推动公交优先发展。创建“海绵城市”,探索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健全水电气和信息等服务体系。优化居住环境。抓好新一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制定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城中村、老小区综合改造和危房解危,强化小区物业管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建设一批道路绿化带和综合性公园、小游园,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规划创新。以“多规合一”的理念统筹城乡规划调整,做好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按照五级城乡空间体系,指导各地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调整。提升城镇功能。支持5个县(市)强化片区发展、优化空间结构。推动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镇、市级以上中心镇以及一批特色镇加快产城融合步伐。加强城镇和农村交通、水利、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拓展电力、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强化综合治理。加快城市综合管理、环境综合整治向镇街延伸,深化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环境“四位一体”长效管理水平。
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成本分担、公共服务等机制,促进农业转移等人口落户城镇。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