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龙:法治政府助力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战略

2016年03月15日 02:02   来源:央广网   于闻 陈燕宁

  

  著名经济学家董志龙在演讲

  

 

  著名经济学家董志龙在演讲

 

  

   盈科全国国有资产委员会主任严启明

  

  中国“一带一路”与中部地区产能合作高峰论坛会议现场

  

  中国“一带一路”与中部地区产能合作高峰论坛会议现场

  央广网武汉3月14日消息(记者 于闻 陈燕宁)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经济论坛创始人、中国经济论坛秘书长、中国资本论坛秘书长、人民传媒总裁董志龙到湖北武汉考察,并出席了中国“一带一路”与中部地区产能合作高峰论坛暨北京盈科(武汉)全国国有资产委员会律师代表会议,就目前热议的“一带一路”、 “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一体化”与法治政府建设问题作了主旨演讲。

  董志龙说,“一带一路”战略是由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秉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通过古代“丝绸之路”所形成的政治、文化、经济交流带,进一步推动中国与相关国家的政治经济合作,从而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两会上曾多次提到“一带一路”,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发掘市场区域潜力,促进消费与投资,增进各国文化交流与精进。但这一战略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治化的基础之上,与相关国家的投资贸易需要公正的法律规章制度来保证实施,使得 “一带一路”战略有序、长期、稳定发展。

  董志龙提出,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绝不因分歧而影响“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法治化的基本内涵是,充分依靠中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既有双边、多边贸易与投资合作机制,构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及丝路基金等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法律规则;“一带一路”战略所涉及的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我们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到帮助建设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增强沿线国家基础建设的同时提高中国的国际形象与话语权;减少贸易的繁琐程序,通过降低关税、简化通关手续、商品检验检疫程序、制定统一质量标准等构建国际贸易法规则,促进国际间产品与服务的交流与合作。“一带一路”战略法治化的目标应当是,构建一个以法治贸易流通规则为核心、以明确解决争端规则为辅助的一大法律体系。如何建立科学、公正的程序,确立何种法律规章制度,是“一带一路”战略法治化面临的重大课题。为了确保“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与平稳发展,必须走法治化的道路,这应当成为中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共识。“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必将推动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也会吸纳更多的国家加入到“一带一路”战略中去。李克强总理也在“两会”中提到,若“一带一路”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际产能合作将实现新的突破。

  董志龙指出,共建“长江经济带”是依托黄金水道独特的优势,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中国区域重要枢纽,是新时期中国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内对外开放相结合、推动发展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重大战略举措。它可以带动沿线地区经济的发展,提高劳动力保障与就业机会,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缩小东西地区贫富差距;又能优化经济结构,形成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互动,打造新的经济支撑带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开放合作新平台。

  建设“长江经济带“是依靠其特有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和城市密集五大优势,重点建设航道、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与港区衔接,大力发展江海联运、干支线直达和铁水、空铁等多式联运。“两会”中提出了《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方案指出,加快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长江经济带现代产业走廊。而为了建设一个有序、畅通的交通走廊,法治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制度保障。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要以法治为出发点,重视经济治理和社会治理。按照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协调好各地区交通、物流、服务之间的关系,发展企业重点项目的同时要简化合并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减轻企业负担,还要重视人才引进和宣扬文化。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重视对权力的监督、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在发展经济的时候不能忽视环境保护问题,绝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发展长江经济的同时,联合沿线地区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机制,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带。

  董志龙提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和依托黄金水道建设的“长江经济带”,是中央、国务院把握国内外大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现代产业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都是确保“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顺利实施并长远发展的基本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事,强化法治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涉及服务贸易、现代金融、知识产权、区域合作、重大改革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为 “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齐头并进提供法治保障;要推动探索各地区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切实保护和节约水资源,让“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成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本次论坛由中国经济论坛、中国资本论坛、中国经济研究院、湖北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由北京盈科(武汉)全国国有资产委员会具体承办。北京盈科创始合伙人、党总支书记郝惠珍,盈科武汉分所管委会主任李循,盈科武汉分所执行主任李景武,盈科全国国有资产委员会秘书长赵敏等领导出席会议,盈科全国国有资产委员会所在的29个省派出律师代表团出席会议,盈科全国国有资产委员会主任严启明就“一带一路”境外投资项目法律实务操作探讨作了演讲。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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