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1部门联合发声 从典型案例看消费维权新热点

2016年03月15日 20:42   来源:中安在线   

  3月14日下午,2016年安徽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在合肥召开,11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声,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

  省高院、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省烟草局、安徽保监局、省律师协会、省消保委11家单位3月14日发布了2015年典型案例或2016年消费维权举措,涉及旅游、网购、快递等多个领域。

  网购产品与宣传图片不符

  2015年5月6日,消费者王某向淮南市消协投诉,称其在美乐乐家具网上看中了一套家具,正好当地有该网站的线下体验馆。经过现场了解体验后,王某订购了3万元的家具。然而家具送到家后,他发现家具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但经营者以沙发系手工缝制为由拒绝退货。

  接到投诉后,该市消协通过调查发现,消费者的这种购物方式,正是眼下较为新颖的线下体验与线上购物相结合的O2O购物模式,在餐馆、理发店、干洗店、服装定制、KTV等生活服务消费领域广泛运用。经与网站总部联系交涉,商家答应可以为消费者维修并补偿,但王某表示网上购物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经过调解,网站同意消费者退货要求,但需支付少量运费。最终,消费者挽回损失2万余元。

  省消保委副秘书长江来表示,网购最大的优势是方便与快捷,但同时,也带来一些维权难题。如售卖的实物与网站图片不符、质量差、以假充真、不及时发货等等。要在网上选择称心如意的商品,首先要选择经营规模大、口碑好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其次要货比三家,不贪图小便宜;再次保管好交易记录、与卖家的聊天信息,便于以后维权。

  儿童景区被强制收全票

  2015年5月7日,游客刘先生向池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指出,5月1日,他们一行十多人通过同程网去九华天池景区旅游,景区公示为儿童实行优惠,但实际上,同行两名儿童被强制收全票,且景区工作人员态度傲慢。

  池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接到投诉后,随即通知贵池区旅游质监所与被投诉单位联系核实。经过调解,与投诉人达成一致:一是九华天池景区向投诉人退还多收的60元费用;二是向投诉人道歉,并严肃处理涉事员工;三是给予投诉人免费再次来景区游览一次的补偿。

  省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调研员程建新表示,2015年,旅游投诉主要反映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导游服务不规范,行程安排不合理;二是不能兑现服务承诺,提供的服务设施达不到合同约定;三是虚假广告宣传,不签订旅游合同;四是游览时间缩水,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延长购物时间;五是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差,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六是超范围经营,非法委托代理招徕;七是个别景区对特殊群体免票政策执行不到位。

  快递损坏物品要赔偿

  2015年10月,界首市消费者靳先生从网上购买了一台价值1988元的电视机,并支付了41元保价费和42元运费,由某快递公司负责运输。几天后,他去该快递公司提货时发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已被损毁,于是,要求按原价赔偿,但快递公司只同意赔偿1500元。为此,靳先生向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这家快递公司,该公司对靳先生提供的相关证据表示认可,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产生了分歧。经执法人员协调,该快递公司同意按原价赔偿靳先生1988元和42元邮寄费。

  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丁涛表示,根据《邮政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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