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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 明确防火责任人

2016年03月23日 15:13   来源:河北日报   

  为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我省森林防火不出大问题,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日前印发通知,明确了重点林区森林防火责任人。

  承德市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市长常丽虹;主要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副市长吴清海;直接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王江。

  张家口市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市长马宇骏;主要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李金华;直接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王海东。

  保定市第一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市长马誉峰;主要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俊岭;直接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王贺鹏。

  石家庄市第一责任人:市长邢国辉;主要责任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市长李雪荣;直接责任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杨建秋。

  秦皇岛市第一责任人:市长张瑞书;主要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市长王亚洲;具体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张西敏。

  唐山市第一责任人:市长丁绣峰;主要责任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市长兼市委农工委书记李晓军;直接责任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董秀峰。

  邢台市第一责任人:市长董晓宇;主要责任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市长邱文双;直接责任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钮庆武。

  邯郸市第一责任人:市长王会勇;主要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市长宋仁堂;直接责任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市林业局局长冯树民。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防控力度,确保实现森林防火控制目标。凡因领导安排部署不到位、预防措施不落实、检查督导不及时、发生火灾不上报、应急处置不得力等造成火灾多发频发或者导致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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