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一审宣判 王欣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6年09月14日 10:58   来源:新华网   

  9月13日,备受关注的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涉嫌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在经过两次公开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决快播公司及王欣等四名被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成立,判决快播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王欣、张克东、吴铭、牛文举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图为快播案一审宣判现场(9月13日摄)。新华社发 李森 摄 图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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