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从交管部门获悉,目前,天津有近6.7万辆机动车已注册登记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市民可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www.tjgaj.gov.cn)查询详细信息。
据了解,上述近6.7万辆机动车中,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有54035辆、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有12656辆,车型以小客车为主。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车辆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以及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等情况将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市民可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www.tjgaj.gov.cn),点击页面上方的“信息查询”选项,然后点击“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牌证作废的公告”按钮,便可查询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号牌等信息。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市民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车辆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驾驶人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此外,被强制报废的小客车车主如想再购车就只能通过摇号或竞拍重新取得上牌资格。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