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

2016年11月25日 10:25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贺泽群

  在近日召开的2016中国长江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周小棋表示,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沿江各省要大力构建绿色生态廊道;高起点、高水平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沿江现代产业走廊;着力创新区域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长江经济带行政区域涉及十一省市,流域范围涉及长江上中下游。协同发展极其重要,但也有一定难度。当前,各地生态环保约束指标不够具体,生态保护缺乏法律强制效力和市场机制内在动力,规划金融中心与国际港口众多,产业链条上下游联动不足,行政壁垒依然存在,基础设施和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不够,区域公共服务水平不高。

  如何才能做到协同发展?笔者认为,应该确立一个目标,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包容性发展三大原则,提供认识、规划、机制、立法四大保障。

  首先,确立一个核心目标。

  目标一致,才能行动统一,形成合力。经济带发展纲要目标众多,但核心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在共抓大保护的前提下,搞好协同发展”。协同发展就是要做到:个体获益,整体加强,共同发展。

  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要处理好4个协同关系:一是与顶层布局的关系。要协调好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关系,用总体、战略布局来指导区域布局,用国家协调理念推进区域与流域协同。二是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这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三是长江经济带与大开放格局的关系。不能就长江抓长江,要把长江经济带发展放到全国乃至世界格局中谋划考虑。四是长江经济带内部的关系。包括行政区域之间的关系、流域上下游之间的关系、流域与区域之间的关系,要实现各方协同多赢。

  其次,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共谋大发展。紧紧围绕生态走廊和黄金水道两大建设主题,推动形成长江经济带加强环境保护、加快绿色发展的强大合力。

  共抓大保护。确定生态环境质量的约束性指标,实行河长制,严格目标考核。要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多种手段来推动大保护。特别注意运用好税收、市场定价等制度,形成流域生态保护的内生动力。要有效运用物联网技术,使生态保护监测预警、执法监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促进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

  走绿色发展之路。要大力推进生命与健康相关产业发展,这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长江经济带在这方面具有研发、生产、消费等方面的潜在优势,要予以支持。

  第三,体现三大原则。

  尊重多样性原则。规划要因地制宜,产业要发挥比较优势,文化要有各自特色,城市要有各自风格。

  公平竞争原则。通过制度评估,去掉不合理、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招商引资、税收、就业等方面的地方保护制度。要建立完善上中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产业合作和税收共享机制。

  增强协同性原则。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不能各唱各的调,而要促使各方发挥各自所长。或继续发挥优势,或及时转轨创新,以求得双方或多方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第四,形成四大保障。

  统一认识。可以开展大讨论活动,找出认识方面不一致的地方,深入讨论,求得共识。要有共同目标、共同担当、共同利益。

  科学规划。长江经济带开发与保护要科学规划,既要发挥黄金水道的优势,又要兼顾生态、水利等方面需求。各地出台的地方规划要有机衔接,不应有原则性的冲突。相关部门出台行业规划应相互对接,不搞重复建设,实现信息共享。

  完善机制。建议设立3个委员会:由中央层面牵头,有关部委和省市主要领导人参加的长江经济带决策委员会;由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由各城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规划实施和利益共享协商委员会。建立形成务实高效、有作为的机制。

  加强立法。建议出台长江经济带开发与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对长江经济带土地利用、水资源保护、生态保护、航运交通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为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作者系安徽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