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全力调解,才让我家的小牛这么快回家。”11月30日,防城区那良镇白赖村村民黄某给那良法庭法官打电话表达了感激之情。此前,那良镇村民黄某和沈某为了争一头小水牛的归属权,申请对牛进行DNA“亲子鉴定”。11月28日,经过调解,被告沈某当场赔付了原告黄某9000多元,并将小牛还给黄某。
据介绍,11月28日,那良法庭法官分别接到原、被告反馈对鉴定意见的初步意见,得知双方均有协商解决的意愿。尽管案件已按审理程序进行了排期,定于12月7日开庭,但是为了及时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该法庭法官决定召集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当天11时许,双方当事人相继来到那良法庭接受调解。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及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并无异议,但对经济损失的赔偿事项却各执一词。黄某提出,鉴定费、诉讼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等各项费用1万多元都应由沈某负责;沈某则认为,黄某提出赔偿的经济损失过高,不予全部支付。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僵持不肯让步。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纪较大,出行多有不便,为了彻底、有效地平息双方之间的争议,法官采取“一对一”调解模式,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和劝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于当天13时达成了调解协议。沈某当场付清本案的鉴定费用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000多元给黄某,双方握手言和。
当天16时许,在法官的见证下,沈某将小水牛交还给了黄某。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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