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贵州省政府近日批复,同意开阳至黔西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开阳至黔西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温泉、流长、鹿窝、九庄、六桶、太来、协和、黔西东共8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开阳至黔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2046年12月30日止。
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贵州黔烽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