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受抗洪胜利喜悦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一些问题和短板,进行灾后反思,保障长江经济带安全发展。”在湖北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上、大会发言中,委员们如是表示。
湖北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地处长江经济带的“龙腰”,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具“支点”地位和“脊梁”作用。2016年长江流域遭受了严重洪涝灾害,湖北出现了暴雨强度超历史、内河洪水超历史、湖泊水位超历史和暴雨范围大、降雨总量大、汛情危害大的“三超三大”现象。
“遵循‘人水和谐’的理念,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学会与洪水共生存。”詹汉彬委员建议,水利部门要开展河流湖泊洪水风险调查与评估,引导经济社会合理规避洪水风险,对于蓄滞洪区,鼓励人口外迁,建筑、供水、供电等生产生活设施要适应洪水淹没风险,发展“耐淹型”结构与材料;对于洪泛区,在洪水淹没频率较高的地方,严禁住人,发展耐淹农业和湿地旅游业,对于洪水淹没频率较低的地方,要无污染适度发展。
仲志余委员认为,应进一步优化完善水文站网布设,提高水雨情预报水平,融合大数据、云计算、“3S”等信息技术,建立先进的防汛管理业务平台,拓展系统智能化分析能力,提升流域防洪调度的现代化水平;加强重要防洪工程的监测,将先进装备运用于堤防、水库大坝、崩岸等查险、抢险,提高防汛抢险专业化水平;加强山洪灾害危险点监测,建立和完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落实监测预报预警、人员转移避险等各项工作机制,抓好群测群防工作。
“灾后重建,应按照新规范对水利设施重新进行规划,而不是简单的恢复。”钱忠东委员提出,2014年,国家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提高了城市内涝防治设计标准,大城市中心城区设计暴雨重现期为3至5年,重要地段为5至10年,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为30至50年。他建议,经济条件较好且人口密集、内涝易发的城市应采用设计规范的上限。
据悉,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重建的系列决策部署,省水利厅编制了《湖北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9)》,该方案列出了9140个项目,重点抓排涝设施建设、堤防综合治理、湖堤达标加固等水利建设。(记者 毛丽萍 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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