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

2017年01月19日 10:46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彭学武)昨天,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对《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草案)》进行审议。

  《草案》指出,保护长江生态、实现绿色发展,关乎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取向,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是湖北的历史使命和政治担当。全省人民要主动肩负起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湖北责任。

  根据《草案》规定,将严格控制和治理水污染。限制在长江干流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造纸等工业项目,禁止新增长江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坚决关停沿江排污不达标企业。深入实施“绿满荆楚”行动,加快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扩大公益林保护范围,将所有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目前尚不具备开发条件的岸线资源划为“保留区”,严禁擅自开发,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发展空间。

  此外,《草案》还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生态长江司法建设和司法协作,加强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加大环保公益民事和刑事诉讼工作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创新。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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