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唐山7月2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通号(北京)轨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康文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向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康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康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康文简历
康文,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河南上蔡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
1989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北京器材厂干部、助理工程师;
1994年12月至2014年11月,历任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原北京铁路信号工厂)工程师、科研所副所长、所长、副总经济师、副厂长、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北信科兰德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任通号(北京)轨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通号(北京)轨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信科兰德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6月,被免去通号(北京)轨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2018.11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