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灵渠三里桥,当地政府虽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但不时有车辆驶过。
考古人士:当地积极准备申遗
“意见稿的规定很全面、实在,为加强对灵渠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73岁的兴安人蒋廷瑜曾任广西博物馆馆长,现为研究员,他主持过灵渠边秦城遗址和石马坪汉墓的考古发掘,对灵渠怀有特别深厚的感情。2010年,发现部分灵渠段建起围墙和高楼,还有企业将排污渠建在灵渠里,蒋廷瑜曾在媒体上公开呼吁保护灵渠。令他欣慰的是,近年来,当地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一点,正为灵渠申遗积极做准备。
蒋廷瑜说,今年国庆节前,他回了一趟兴安,感觉到兴安县委、县政府对灵渠申遗极为重视,“2012年,灵渠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更新名单后,兴安县对影响灵渠本体的建筑进行了拆迁,对河道进行了清淤,逐步恢复和修缮了北渠,改变了灵渠的周围环境,更利于保护和管理”。此外,当地还成立了以县长为首的申遗领导小组,设立了申遗办公室,并提出了申遗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眼下正开展灵渠环境整治,加紧编写《灵渠保护规划》。当地政府还组织灵渠文化论坛等系列活动,来推动灵渠申遗。
蒋廷瑜称,为配合灵渠申遗,对秦城遗址的考古发掘方案已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他希望尽快开展对遗址的考古调查、发掘和勘探。

灵渠三里桥上游,土堆不断逼近。
立法内容:禁止涂绘石刻等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为促进旅游,在渠首的灵渠公园范围内,有人开辟了新景点“秦文化广场”,还在灵渠水街沿线建设了大量的仿古建筑小品;在灵渠渠首湘江故道与北渠包围的土地,已经开始房地产开发等……
考虑到灵渠部分区段的过度开发或将要规划的开发行为,有可能威胁到灵渠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这次立法,规定了在灵渠本体的8项禁止性行为,包括:在大小天平坝、铧嘴上擅自新建码头;在大小天平坝顶通行车辆;在铧嘴上从事与灵渠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在南北二渠擅自修建跨渠通行桥梁、新开引水口、取水泵站或者从事与渠、堤岸保护无关的其他建设活动;撬取陡门构建,以及在陡门周边从事取土等破坏陡门周边自然风貌的活动;在秦城遗址从事修路、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取土、挖沙、开道、深耕、养殖等活动;在三将军墓和石马坪汉墓群范围修建与古墓景观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在石马坪汉墓群封土堆取土、种植、埋葬新坟;损毁、涂绘、刻画灵渠范围内所有石刻,以及在飞来石上新刻、补刻今人古人作品。
(责任编辑:秦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