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运了,但没想到事情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了讨回自己中的奖竟然要上法院打官司。”66岁的无锡人丁老伯在今年4月参加的一次商家活动中,幸运的抽中一辆宝马mini的一年使用权。但欣喜之余,麻烦的事也接踵而至。在丁老伯去找商家提车时,提供车辆使用权的汽车销售公司却要求丁老伯支付10万元车辆押金,这让他难以接受。为了讨要自己应得的大奖,丁老伯一纸诉状把商家和汽车销售公司都告上了法院。昨天,无锡崇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彩票、奖券纠纷案件,经法官调解,三方达成口头协议,丁老伯即将拿到车。
中大奖
遇麻烦
抽中宝马mini一年使用权
今年4月中旬,丁老伯在一知名上市投资公司联合旗下七店举行的“惠动全城”购物节活动中,抱着试试手气的想法填写了一张奖券。为了得到这张奖券,丁老伯还根据该商家的相应规则,出了50元购买了购物充值卡。4月20日抽奖当天,丁老伯早早来到无锡新区哥伦布广场碰运气。
“当时抽中的前两张中奖彩票,都是因为奖券上的个人信息没填全,所以就作废了,接下来报到的中奖彩票,就是我的那张。”丁老伯回忆说,虽然自己已经退休又不会开车,但听见自己中了一辆宝马mini车一年的使用权,他还是非常高兴。
“心里乐开了花,第一时间就告诉了家里人。”丁老伯决定,让女婿来开这辆车。
丁老伯说,当时可能有20万人参与这个活动,他能中到这样的大奖,真是好运气。
同月22日,丁老伯和举行活动的商家以及提供宝马mini的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协议约定当年7月22日交付宝马mini车,使用权为365天。
遇麻烦
想拿车却要交10万元押金
过了7月22日约定的日子,见对方还没交付车辆的丁老伯多次催促。就在对方表示可以交付车辆后,在丁老伯去提车时,汽车销售公司却要求举行活动的商家为宝马车的使用权做担保,并让丁老伯支付1万元的车辆押金。商家认为,自己只是活动举办方,无法在一年内控制车辆,不应承担该风险。为此,汽车销售公司又把押金提高到了10万元。
“我是中奖者,怎么会让我来付这笔巨款呢?这些手续理应由举办活动的商家和汽车销售公司提前办好啊。”丁老伯感觉自己被欺骗了,这车到底问谁要?在与对方多次沟通无果后,丁老伯决定把举办活动的商家和汽车销售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打官司
各说各的理,都不想担责任
在昨天的庭审中,被告商家及汽车销售公司就谁应将这辆宝马mini车交付给中奖者,以及在交付车前丁老伯是否有需先履行的义务展开激辩。
汽车销售公司认为,宝马车应由其交付给商家后,再由商家交付给中奖者。汽车公司还认为,其提供的仅是车辆使用权,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若发生违法、违章或交通意外等事故后的责任承担、费用赔偿等问题,三方必须再签署一份车辆使用协议。因为丁老伯和商家均未再与其签署相关协议,所以才迟迟未交付车辆。
但举办活动的商家却表示汽车公司此种做法是在转嫁风险。他们认为,车辆是中奖者在使用,无法对该车进行控制,而为该车提供担保,显然是在扩大他们公司的义务。且在一开始的三方协议中,并未提及商家对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责任。商家同时也表示,自己作为活动的举办方,不可能要求汽车销售公司将车辆交付给自己后再给中奖者,还得汽车销售公司把车交给丁老伯。
有结果
达成口头约定,即将领到车
面对两被告方的互相推诿,丁老伯既愤怒又无奈。不过,在无锡崇安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昨天丁老伯和两被告同意调解。初步达成口头约定,由丁老伯女婿作担保,丁老伯也不需支付押金,汽车销售公司尽快把牌照等手续完备的宝马mini车交付对方,使用期限从丁老伯领车时重新以一年计算。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