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岛保护法》颁布后,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逐步走向市场化,单位或个人可依法申请做“岛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市场化配置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流转。
我省是海岛大省,共有无居民海岛2114座。根据去年底出台的《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有532座无人岛被确定为可适度开发,最高使用年限50年。目前,我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市场化正稳健迈步。
融资突破
上月16日,明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姚财明以洋屿岛使用权作抵押,从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获得首批4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2年。这是我省首笔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
洋屿岛位于连江县苔菉镇附近海域,礁石林立,风光秀美,被规划为旅游娱乐用岛。去年,经确权登记,明岛实业获洋屿海岛使用权证,姚财明成为我省首位无居民海岛“岛主”。
姚财明计划投资15亿元,分三期保护性开发洋屿岛:第一期着重构建“海上水库”,恢复大黄鱼等濒危鱼种种群;第二期投放人工渔礁,建设万亩海洋牧场,让鱼虾贝在此安家;第三期筹建海上餐厅、度假酒店等,限量接待游客观光。
目前,岛上已形成8万平方米的“海上水库”,本月底将投放40万尾大黄鱼鱼苗。
“开发无居民海岛,要解决用水、用电、交通等问题,更要考虑环保因素,投入成本高,回报周期长,资金周转是个难题。”姚财明说,他迫切需要银行的融资。
幸运的是,已有金融机构将目光投向海洋产业。如民生银行,成立了海洋产业金融部,专为涉海企业提供服务。继首批4000万元贷款后,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还将与其他银行合作,向洋屿岛二期项目提供不少于8000万元的贷款。
待解之题
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无人岛开发利用市场化的标志性事件之一。不过,总体而言,我省无人岛的市场化进程仍较慢。
“目前,我省已批准开发的无人岛仅有宁德小岁屿、连江洋屿、莆田箭屿等3座,且均属《海岛保护法》实施前已开发项目重新确权登记。”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和海岛管理处调研员潘大清告诉记者,《海岛保护法》实施前,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无法律依据,此前已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理顺关系后,可直接确权登记。
“无居民海岛的招拍挂出让方式,在我省尚未正式展开。”潘大清说,事实上,自《海岛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国仅有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羊屿以拍卖方式出让海岛使用权。而确权发证的无居民海岛中,仅有个别无居民海岛进行了银行抵押,尚未有出租、转让等流转活动。
有关人士表示,海岛资源配置市场在我国刚刚起步,必须做好新旧问题的衔接,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如,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无居民海岛已颁发林权证、土地证或与周边村镇签订租赁承包合同,无居民海岛招拍挂前,必须厘清关系,进行适当补偿,才能做到净岛出让。
再如,目前海岛资产评估机制尚不完善,招拍挂过程中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底价如何确定、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流转程序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步步为营
根据《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我省532座无居民海岛将依据不同功能进行开发。其中,旅游娱乐用岛132座,交通运输用岛83座,工业与城乡建设用岛97座,渔业用岛102座,农林牧业用岛6座,可再生能源用岛46座,公共服务用岛66座。
“海岛属于稀缺资源,通过市场进行优化配置,可避免过去无序、无度开发造成的资源浪费。”潘大清表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须与海岛保护规划中的海岛功能定位一致,也须符合地方经济发展规划,“目前大部分无居民海岛的单岛规划、具体开发方案、操作细则等正在制定、完善中,招拍挂工作不可操之过急”。
“省级海洋部门将推动市、县出台海岛保护规划,指导县级海洋部门编制拟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单岛规划,完善海岛保护规划体系。”潘大清透露,目前诏安的城洲岛,龙海的大小破灶屿、浯安岛、大涂洲岛等无居民海岛已编制完成单岛规划,将开展相应的行政审批或招拍挂工作。
同时,我省正在推进莆田、漳州等地先行建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交易和流转服务中心,探索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监管制度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评估管理制度,探索整岛开发的海岛综合开发模式。
此外,6月初,晋江市成立了全省首个海域收储中心,并将建立海域使用储备库,以公开招拍挂形式将净海推向市场。有关专家建议,我省可通过构建类似的交易平台,定期发布拟出让的无居民海岛信息及流转信息,加快海岛资源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建立。(记者 吴洪 实习生 江楠清)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