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十多种农村产权可以在交易所公开交易,迈出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步。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已经成为当下的热点话题。作为金融改革的前沿,温州现在出台了《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温州的农地使用权流转提供了法规依据。同时,今天温州市政府专门对这项规定进行了解读。
温州市出台的这项暂行办法规定,有11类农村产权,外加这些产权衍生出的收益权和处置权,能够在温州市的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和分支机构进行交易,这其中包括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类别。
不过,虽然农村产权的交易有所放开,但并不是毫无限制。根据温州市政府的解读,农房交易仅限于本村居民之间进行,农房可以在县域内抵押贷款,涉及处置不良抵押的农房,可在县域范围内置换交易。换句话说,城里人想到农村买小产权房依然没有法规的支持。
虽然还有一些遗憾,但是温州的农村产权交易已经取得了突破,成为农村产权改革的破冰之举。
透过农村产权交易的破冰,农村产权资本化图景已经开始在人们面前逐步展现。长期以来,农村的农房所有权、林地使用权虽然给农民生产生活提供了权益基础,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这些权益并没有能够给农户带来太多实际的利益,实际上,这些资产都是在沉睡。通过温州对农村产权交易的试水,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沉睡资产的潜力。推动这些资产的上市,必然会给农民带来更高的收益,更重要的是,农村产权变身为活跃的资产,必将会给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给城镇化注入新能量。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吴庆对此发表评论。
农村住宅用地、林地等使用权是农民生产的基础。随着城镇化程度逐步提高,很多农民进入城市,一些农村的土地出现闲置,同时,现代化农业、第三产业也都要求对原有的农村产权体制进行调整。温州这次的试点称得上是破冰之举。那么,在温州公布的《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的解读中,吴庆认为,《办法》最大的意义是实现了土地的流转。
吴庆:新意是土地流转的破冰,农村土地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包产到户以来,土地和人头是挂钩的。这种挂钩在当时的确实是刺激了农村劳动力的释放。但是随后,土地不流转导致了土地使用效率很低,这次颁布的办法最大的积极意义土地可以流转。
农地、林地都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源,为什么现在这些资源会被认为是沉睡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流转起来,能够创造多大规模经济收益?
吴庆:一个方面提高了土地的使用率,当很多农民工进城务工以后,有很多土地被闲置了,闲置的土地如果能够流转起来,能够提高土地的使用率;另一方面,有可能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现在农业劳动也在提高科技含量、技术含量、资本含量,资本含量提高就需要有土地更加集中使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农产品的产量、质量。
温州的暂行办法规定,土地流转只能是在本村居民之间进行,农房交易仅限于本村居民之间进行,农房可以在县域内抵押贷款,涉及处置不良抵押的农房,可在县域范围内置换交易。为什么把交易的范围定在县域?为什么没有放开城镇人口参与交易?顾虑在哪儿?
吴庆:之所以还加上了这些限制,是因为地方政府希望降低风险。另外,有一些人打着保护农民利益的招牌在维护自己的资历,他们从言论上把农村人口说成是弱势群体,不许城里人到农村去,认为这样就可以避免城里人直接和农村人竞争,这样就能保证农村人的利益。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城市里也有弱势群体,城市对农村、对农民工开放了以后,城里的弱势群体生活状态是降低了还是提高了呢?农民工来了以后,城里的弱势群体生活状况都提高了,城里的税收增加了、城里的社会保障提高了,城市里弱势群体也得到了更好的社会保障。同时,农民工进城了以后给城里面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增加了更好的基础设施。允许城里人下乡,允许城里人把资本带到农村去对农村进行投资,让农村变的更好,这样农村的弱势群体也会改善生活状况。
关于农业用地,之前中央出台了一条重要的政策就是要保证18亿亩的耕地红线。农村资产流转,会不会对保证这条土地红线带来影响?
吴庆:这和18亿亩红线根本没有什么关系,不会影响到18亿亩红线。18亿亩红线这个概念本身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它只是划定了农村18亿亩红线的总量,但是保住了18亿亩红线,但是这18亿亩红线有没有发挥足够的作用,以前都没有过多的考虑。现在允许土地流转,有可能更好地保护住这18亿亩土地的总量。另外,能够更好地让18亿亩土地或者更多的土地发挥更好的作用,通过土地使用效率和土地使用率的提高,能够让土地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