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积金江门先试 多部门共同监督运作

2013年11月13日 15:27   来源:羊城晚报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开“383”改革方案总报告之后,公职人员廉洁年金制度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而江门曾设立廉政公积金的“江门经验”也被重提。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江门市纪委发现,实际上,因为各方反应激烈,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试行后并未真正得到实施。

  每年财政拨款2000万元

  据了解,2010 年7 月1 日,广东省江门市颁布了《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在全省率先试行新政——廉政公积金。按照江门市的试行办法,廉政公积金针对江门市市直机关的公务员,自愿加入。

  实施办法类似于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市财政的出资比例各占50%,市财政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安排。江门市市直机关的4600余名公务员,预计每年当地财政将为此拨款近2000万元。为5年期,中途不能提取和使用,并一直到退休时才能全额提取。

  江门的试点还根据公务员的级别设定不同廉政公积金的等级:厅级干部每月缴存1600元,其下的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每级递减200元;副科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每月分别缴750 元、600 元、400 元、300 元。 扣罚方面,根据公务员受到的不同处分,扣除廉洁公积金中的比例从50%到100%不等。

  多部门共同监督运作

  据了解,为了推出廉政公积金制度,江门市曾用了两年多时间来调研筹备。2008年6月,江门市还派出调研组赴湖南浏阳考察廉政保证金制度,发现该制度预防腐败颇有成效,2002年推出廉政保证金制度后,至2008年,仅有28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而被扣除廉政保证金。

  另外,江门市还将廉政公积金制度列入2008年江门市委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重点调研课题,展开大讨论。时任市委书记陈继兴认为可以试行,此举有创新,能在全省做到领先。

  为保障廉政公积金资金安全,江门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廉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纪委、监察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人社局则负责组建市直廉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理银行依照该中心要求开设“廉政公积金个人专户”,核算缴存、支付、扣除等业务。市审计局负责定期审计,市委组织部负责及时提供公务员行政级别变动信息,也负责监督公积金运行,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

  专家:应以财产透明为前提

  当年,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一经发布,即引发巨大争议。其中最大的质疑是廉政公积金会不会步入“变相福利”的误区。

  国家行政管理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就认为:“一年财政要拨款2000万元,这实际上是在用纳税人的钱变相地为公务员谋福利,对防止腐败没有作用,还容易引起群众的反感。”

  对此,当时的江门市廉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出面回应质疑称,廉政公积金区别于福利在于其四个特性:一是双重性,福利是政府财政单一发给公务员的一种经济补贴,而廉政公积金是由政府财政和个人两部分资金组成;二是长期性,以5年为一个周期,中途不能提取和使用,并一直到退休时才能全额提取;三是风险性,公务员一旦违纪,不仅要扣除财政给个人的资金,而且要扣除自己缴存的资金;四是约束性,它对公务员的从政行为都具有教育、警示和督促作用。

  但这番回应并未消解社会各方面的争论。持怀疑态度的人认为如果相关配套制度没跟上,廉政公积金只会成为公务员的变相福利,丝毫不能起到“养廉”之用。竹立家就认为,建立廉政公积金,必须以财产透明作为前提。

  业内:对普通公务员不公平

  除了外界的争议,江门市公务员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时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莫远航(后因涉嫌受贿罪被起诉)就对廉政公积金制度表示反对。他认为反腐倡廉有法律法规可依,有党内规章可循,无需另搞一套。而一般普通公务员对此也有微词,认为公积金额度依照行政级别增加,对普通公务员不公平。

  当年,江门市政府人士回应称,一项新的制度引起外界的关注和批评,这都是正常的。廉政公积金制度实施后,江门会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加强廉政监督:“我们的根本目的是想在反腐制度创新方面做一些积极有效的探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公布后,羊城晚报记者联系了江门市纪委了解到,由于当年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大,廉政公积金实际上并未真正实施,但也没有正式对外宣布终止。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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