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救妻”“自锯双腿”“抢钱救儿”……因保障缺位而无法得到有效救治的大病家庭频频触动公众的神经。
大病是公众医疗担忧的重头,如果没有“外援”,医治大病的巨额医疗费用很可能压垮一个普通家庭。2012年8月,六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当前各地大病保险试点进展总体有序,实现了群众减负担、政府提效率、医院降风险的三方利好。11月20日,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办法》,今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全年最高可补偿20万元。但一些地区、政府部门对推进大病保险仍有种种疑虑,加之现行医保制度存在的城乡分割、三保分立(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等状况,有的地方在实施政策启动之初就出现与国家指导意见不一致,存在“跑偏”倾向。
多位专家建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统一思想,打破部门利益的狭隘观念,积极推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三保合一”,消除大病保险的先天不足,促进大病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