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有望最高达到每月1000元

2014年01月13日 11:26   来源:深圳商报   彭蓓 张丽梅

  除了上述补助外,深圳户籍家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是独生子女家庭的,还可以再领取“独生子女奖”,其标准是男、女每月可分别领取160元。夫妻双方合计可领取“独生子女奖”每月320元(160+160=320)。

  如果既符合“失独家庭”条件,又符合“独生子女奖”条件,夫妻双方最高每月可领取770元(225+225+160+160=770)。2014年,执行国家新的扶助金标准后,深圳市失独家庭夫妻双方最高每月可领取1000元(340+340+160+160=1000)。

  该负责人提醒,“上述补助和奖励只针对深圳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不享受。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深户的,意味着只有具备深圳户籍的一方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2013年,深圳市计划生育协会首次对全市户籍的所有失独家庭和超过1/3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以下简称残独家庭)开展问卷调查。

  该项调查显示,失独家庭和残独家庭希望得到经济帮扶的比例最高,分别为66.02%和84.32%;生活帮扶次之,失独家庭和残独家庭分别为50.00%和71.82%;失独家庭对心理帮扶的比例也较高,为37.37%;残独家庭对医疗帮扶、心理帮扶、就业帮扶和文化帮扶有较大需求。

  “失独家庭最需要经济帮扶,这一调查结果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毕竟这些家庭,夫妻双方都还是深圳户籍。” 市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陶林解释,实际上,不少失独家庭的子女是因为车祸或者疾病去世,在失去唯一的孩子前,夫妻双方已经为孩子的治疗花去了大笔医疗费。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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