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土地流转问题再次被醒目提及。在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必须警惕个别地方以重点项目之名,强征农民土地,违背农民意愿,侵犯农民权益。
安徽庐江县郭河镇一个占地约500亩的农地流转项目,一些村民反映自己虽然没有签土地流转协议,但自己的承包地仍被当地政府强行征收。当地政府回复称,该项目是与安徽省农业大学合作的产学研项目,是重点项目,而且绝大多数农民都已经自愿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
不管项目多重要,都不是侵犯农民利益的借口。日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等。对中央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是停留在会议传达上,应当在日常实践工作中体现,要让每个农民都能切身感受到权益得到保护的安全感。个别地方政府一旦“说服无效”,则采取行政强迫手段,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虽然征地暂时顺利了,上级安排的任务完成了,但是问题隐患埋下了,群众的反感增加了。
强征土地推动流转,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在推动土地流转的同时,要注意到农村中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比如有些中老年农民,已经习惯了传统的农业工作模式,对他们而言,土地不仅意味着收入来源,还意味着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情感的牵挂所在。对这些群体,不能仅仅从经济角度考虑,要充分尊重其意愿。
鼓励土地流转,归根到底是让农民钱包鼓起来、日子幸福起来。如果依靠地方政府行政力量强行推动土地流转,违背了农民的自主意愿,无视农民权益,那么这种做法无异于舍本逐末,忘记了富民的最根本出发点。农业必须强、农村必须美,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要让农民富,是要满足农民主体的生活幸福的需求。因果关系不能颠倒,重要次序不能搞反。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