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昨天,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委一号文件,即《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据介绍,省委一号文件中有关改革的内容,不少都是前所未有的新提法、新举措,并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其中包括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广张家港积分落户的做法,形成流动人口落户通道。
户籍改革
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
意见提出,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如何界定城市大小?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我国按城市非农业人口数量的多少来划分,小城市人口20万以下,中等城市人口20万-50万,大城市人口50万-100万,特大城市人口100万-400万,超大城市人口400万以上。
据悉,江苏将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人口信息系统,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值得一提的是,把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此前有消息称,有关部门已开始调研、制定户籍改革的实施细则,预计上半年出台。
推广张家港积分落户政策
在户籍制度改革上,在江苏尚属首创的张家港积分落户的做法,今后将在全省推广。意见提出,全省其他城市将推广张家港积分落户的做法,形成流动人口落户通道。
外地人想落户张家港,挣够积分就可以了。2012年,张家港开始对流动人口实行“积分管理”。按照《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个人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就可获取家庭入户、子女入公办学校和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等同城待遇。
土地改革
每个市要试点登记颁证工作
在惠农方面,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守住农民收入底线,即再通过2年努力,全省所有低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都要超过4000元,苏中、苏南都要超过当地的扶贫标准。
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意见要求,2014年基本完成农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每个市都要选择1个县(市、区)整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据悉,江苏将适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实施办法。调整后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不办理征收手续,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允许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链接
张家港积分落户办法
积分对象: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该市连续工作或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就可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减扣分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紧缺适用人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等七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犯罪等内容。(鹿伟 赵红星)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