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3年投诉房屋中介同比增加30.4%

2014年02月20日 15:18   来源:羊城晚报   

  2013年,受“补缴税单及社保不能办理交易过户”规定及“穗六条”等政策发布较为突然的影响,去年投诉房屋中介猛增3成。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昨日发布的中介协会行业纠纷与投诉处理工作分析报告显示,在去年的总投诉量中,近6成案件是消费者要求中介公司退还诚意金、定金、减免或退还中介服务费的。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共接到180宗投诉,已办结178宗,另2宗未办结的未到办结期限。协会2013年受理投诉总量较2012年增加30.4%,据分析,投诉量的增加受“补缴税单及社保不能办理交易过户”规定及“穗六条”等政策发布较为突然等影响较大。

  据介绍,去年消费者投诉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反映中介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及操作不规范,案件数共计72宗,占总投诉量40%。其中有四类情况较为典型:1、中介公司违反网签规则;2、中介公司代办虚假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3、中介公司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私自将当事人的房屋信息在网上发布;4、中介公司未尽审核义务,明知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但仍向其提供中介服务。

  二是消费者要求中介公司退还诚意金、定金、减免或退还中介服务费等民事纠纷的案件共107宗,占总投诉量59.4%。对于此类案件,协会均会组织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进行调解。对于超出协会职能的案件,若调解不成,则建议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此,协会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对于这类买卖双方之间的民事纠纷等已超出协会处理和协调能力的案件,建议消费者及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以免耽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间或案件诉讼时效。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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