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内覆盖安徽全省 超范围最多报80%

2014年02月22日 15:30   来源:新安晚报   

  昨日,安徽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为各市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提出了指导意见。这意味着,除了此前已经试点的五个城市外,今年年内,我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将实现全覆盖。

  《通知》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依据各统筹地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确定,2014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

  大病保险支付的范围又该如何确定呢?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其范围原则上控制在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放宽至合规费用。

  大病保险基金是如何进行报销的呢?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左右比例支付;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再按30%~80%的比例支付,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对一个参保年度内办理2次及2次以上大病保险支付的,其起付标准只计算一次。”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

  对于已经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开展大病保险的试点城市,仍按原合同执行;待合同期满后,再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通知》要求执行。

  本报记者陶娜

  ■提示

  部分项目不能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合规费用仅限临床治疗确需的治疗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其中一些项目是未纳入支付范围的,例如: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自付部分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超过省、市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医疗费用

  ◇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或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美容、保健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

  ……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合规费用分段比例

  起付标准(万元) 支付比例(%)

  0~2(含) 30%2~5(含) 45%5~10(含) 55%10~15(含) 65%15~20(含) 75%

  20以上 80%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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