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再次出台"三禁止" 干部"种房"限6月30日前拆除

2014年02月24日 19:57   来源:贵州都市报   

  继出台打麻将“三不许”、婚丧喜庆事宜“四严禁、一严格”之后,贵阳市对全市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再出“紧箍咒”——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

  昨日,贵阳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的通知》,具体为:禁止本人及配偶、子女违法“种房”或以入股等形式参与违法“种房”;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参与或帮助他人违法“种房”;禁止购买违法“种房”建筑物。

  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要对照“三禁止”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报《贵阳市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清查登记表》交所在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将清理情况如实填写汇总表逐级上报。同时,有参与违法“种房”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须于今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种房”建筑物。逾期未拆除的或本通知下发后仍参与违法“种房”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将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对于违反“三禁止”的,鼓励实名举报。凡有具体线索、图片等,将及时进行查处。投诉举报方式:1、投诉举报电话:贵阳市:12388、7989925;云岩区:6679017;南明区:5820022;花溪区:3851087;乌当区:6402350;白云区:4616505;观山湖区:4857227;清镇市:2514775;修文县:2326910;息烽县:7721227,开阳县:7227740;2、网络投诉域址:http://www.gysjw.gov.cn;3、通信地址:贵阳市纪委信访室,邮编:550081;4、来访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3号贵阳市纪委信访室。

(责任编辑:彭博)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