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
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今年陕西省将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安排门诊和门诊慢病统筹资金。
据介绍,今年陕西省政府决定在宝鸡市和子长等10个县(市、区)开展综合医改试点,综合改革从村、镇、县、市四个层级同步推进,用三年时间,建立综合监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保障支撑六大体系。
2014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市县级政府补助资金到位率要达100%。设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障基金,安排门诊和门诊慢病统筹资金。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分级报销制度,拉大按病种报销比例,加大慢病报销力度,引导患者合理分级就诊。
同时,陕西省将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大病保障病种达到22种;全面推行商业大病保险试点,加强对商业经办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门诊救助和应急救治在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推行按病种付费、新农合异地结算,解决费用过高和异地就医报销监管等问题。(记者许祖华)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