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4年全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解决因病致贫

2014年03月06日 16:05   来源:扬子晚报   

  由于新农合保障水平还比较低,老百姓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存在“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卫生厅厅长王咏红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就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去年,江苏已开展了大病保险的试点,截至2013年底,江苏已实现大病保险结报的试点地区,患大病群众住院费用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为43%,经大病保险再补偿后实际补偿比提高到51%,比大病保险实施前提高了8个百分点。“特别是大病保险制度规定,要按照医疗费用的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使得一些重特大疾病患者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到2014年底,江苏将在各新农合统筹地区全面建立起大病保险制度。”王咏红代表说,江苏还将积极推进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与国家级平台连通,建立与省外定点医院的信息交换机制,试点实行跨省医药费用实时核查和结算工作。

  此外,针对有些药因为价格过低,国内的生产厂家感到无利可图,他们纷纷选择了停产的情况,王咏红代表说,2014年省卫生厅将加强对短缺药品的动态监测。试点短缺药品省内企业定点生产,统一采购,对用量小、企业生产不盈利的短缺品种,通过定点生产和集中采购的方式稳定药品供应。(石小磊 王赟)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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