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事业民生保障工作深入民心
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100个,城镇新增就业超过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城乡低收入群众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四区、五个旗县城市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和5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7500元和4800元,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64元,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标准达到每人6000元。制定出台原国有集体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救助意见,6700余人的保费缴纳困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全市环卫工人提高工资10%,并全部办理了大额意外伤害保险。启动39个新农村示范村和28个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9万人。认真落实自治区惠农政策,为中低收入农户每户发放燃煤补贴600元。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启动新建、改扩建56所幼儿园,实施内蒙古大学附属中学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校区、第十七中学扩建等一批重点项目。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市第一医院老年病房楼即将投入使用,中蒙医院、妇幼保健院项目主体完工,启用9个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投入使用,启动市级示范老年公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累计建成50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文化广电事业进一步发展,举办了首届皮画艺术品展览会,大型二人台现代戏《花落花开》荣获全国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奖和文化部文华剧目创作奖,大型民族舞台剧《马可·波罗传奇》在美国完成百余场商业演出,全市开展800余场文化进社区活动,被文化部授予群星奖。内蒙古旧博物馆和国际会展中心改建工程顺利完工,市传媒大厦正式投入使用,6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建成,全面完成“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启动实施市游泳馆、体育学校等一批重点项目,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城市文明水平显著提升。
社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不断深化,广泛梳理收集各类矛盾问题,化解率达到90%以上。全市90%的社区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为每个社区新增设2名治安管理协警,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重点领域的信访问题,全市信访总量下降32.1%。扎实推进平安创建工程,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案量大幅下降,破案率明显上升,维护了首府稳定大局。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全市各类安全事故同比下降9.8%。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加强,当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14%。。民族、宗教、人防、气象、防汛、防震减灾、侨务、外事、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关心下一代、红十字、慈善、史志、档案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注重军民融合式发展,国防动员、民兵应急力量建设取得新成绩,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取得新成果
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除实施“大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外,围绕加强食品卫生监管能力建设,与自治区质监局、食药监管局合作共建了“中国呼和浩特国家级乳肉制品检测中心”。完成市文化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三局合一”,推动新组建的民族演艺集团逐步走向市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对春华水务等5家企业实行政府直接管理,试行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完成白塔空港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合并,规划建设新的综合保税区。
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心组织呼和浩特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华冀商草原行、中法企业项目对接会等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组团参加了蒙粤科技合作活动周、蒙港澳经贸合作周活动和广交会、西洽会等大型展会,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建立起了合作联系。全年共实施国内外招商引资项目470项,实际到位国内资金678.4亿元、国外资金8.83亿美元。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先后承办了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第16次市长会议和呼包银榆经济区首届市长联席会议,成功举办了第七届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第十四届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和第三届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艺术节,与广州市、三门峡市缔结为友好城市。
(六)政府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加强政府班子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结合实际谋划和加快首府发展,推动首府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循客观规律办事,努力做到决定的事项说了不忘、盯住不放、狠抓落实,政府班子的执行力有了新的提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政府领导班子及全体组成人员讲团结、重大局,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新的提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和我市30条配套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清理治理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压减30%,市本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分别减少48.5%、75.4%、53.2%。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行政机关和干部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水平,三级政务大厅受理事项办结率达100%。全面巩固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完成进场交易项目919项,交易总额524亿元。充分发挥审计、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大了对保障民生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国有企业的审计力度,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
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全年共办理自治区和我市两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818件,办复率均为100%。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3部,制定修改政府规章2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1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奋斗、顽强拼搏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的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向所有关心支持呼和浩特建设与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受大环境影响,部分行业和企业市场需求低迷,而且,从现有的基础支撑看,我市已实现了较大的经济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难度增大。二是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还不够快。现代农业建设投入不足,部分设施农业建设成果未能充分得到利用;工业“短板”仍然明显;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首府综合优势效应发挥不够充分。三是随着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承载力不够、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四是城乡发展不协调,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五是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出行、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妥善解决。六是政府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推动和落实科学发展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对此,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