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旅行社出游遇到纠纷,市民可以到专门的旅游法庭起诉。昨天,上海首个“旅游纠纷审判专项合议庭”在长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专项合议庭”是指,由固定的法官审判某一类型的案件,以便法官专心研究这一类型的案子。考虑到上海长宁区内有春秋、携程等多家知名旅游经营企业,近年来受理的旅游纠纷案件数量增多,案情不断出新,专项合议庭应运而生。
专项合议庭的成立,可大大提高法院审判效率,对于公众而言,则更多体现在诉讼时间的缩短和审判尺度的统一上。据长宁法院民一庭季立辉庭长介绍,由于旅游纠纷案件可能涉及合同和侵权两类法律关系,专项合议庭的1名法官曾主要承办侵权类纠纷案件,另外3名法官曾主要承办合同类纠纷案件。
季立辉介绍,长宁法院受理的旅游纠纷案件主要有三类:一是旅游者因种种原因未能成行,要求旅行社全额返还旅游服务费;二是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三是老年旅游者参加游轮旅游,因实际行程与计划行程不一致而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