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天津、江苏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江苏省新增为国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试点省,实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推动产业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
《通知》要求新增国家示范试点省要按照产学研用一体化要求,探索协同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机制,重点突破海水淡化、海洋装备等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成功转化一批重大技术成果,发展壮大一批示范龙头企业,培育形成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促进海洋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丁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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