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政放权,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省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作出调整,再行下放部分权限。
此次调整后,有四类项目全部下放至项目所在地州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初步设计:一是申请使用中央投资补助,总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的项目;二是使用省级资金,总投资额不足3000万元的项目;三是使用县级以上政府性资金,由州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下达可研批复的项目(投资额度不限);四是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不计投资渠道及投资额度)。
为做好此次初步设计审批权限调整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于4月下旬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范围内举办了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培训班,为有效推进该项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