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开35份证明 济南市民调换房屋产权遇难题

2014年05月13日 16:38   来源:济南时报    

  周女士家以前住在小王家庄,1985年因建设省体育中心,一家人被拆迁安置到现在的郎茂山小区。当时她们家的房产在其公公名下,安置时分到4套大小不一的房子,周女士老公兄弟4人一家住

  周女士家以前住在小王家庄,1985年因建设省体育中心,一家人被拆迁安置到现在的郎茂山小区。当时她们家的房产在其公公名下,安置时分到4套大小不一的房子,周女士老公兄弟4人一家住一套。

  2012年,周女士想办产权调换买房子,她和一家人用了2年的时间开具了35份证明后才被相关部门告知,因其一个弟弟的女儿不满18周岁不能办理产权调换。“我们的证明材料都是根据房管局工作人员要求开的,为开这些证明跑过无数趟的路,最后他们才说不能办,为啥不能早点说?”周女士说。

  市民反映:跑了两年,开了35份证明

  周女士告诉记者,2012年她听邻居说拆迁安置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调换,为了孩子,她也有了这个想法。于是找到了所属房管所,房管所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开具很多的证明资料。当年8月,周女士又到拆迁部门进行咨询,并踏入了长达2年的证明材料开具中。

  5月6日下午,周女士一见到记者就拿出一大堆证明材料说:“这些都是我们这两年开的证明,还有一些被房管部门留下了。”记者数了数,周女士随身携带的证明材料多达35份。

  周女士说,在开各种证明期间,房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因为其公公和婆婆已经去世,丈夫也去世,原有的房子都在公公名字,根据继承原则,公公分得的4套房子由其4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继承,女儿后来表示放弃继承,房子由对象兄弟4人继承。又因丈夫也去世,她家的房子该由其女儿继承,她没有继承的权利。

  为办理房屋产权调换,周女士还去居委会开具一份自己未改嫁的证明,女儿也开一份未婚证明。还开具3份公公、婆婆和丈夫的火化证明。

  在谈话中,周女士告诉记者,开具这些证明的过程很艰辛,但每一份证明开具的日期她几乎都能记住,比如2013年7月5日,她在小区物业开具了房产面积情况说明,后来又因房产面积统计时和实际不一致,当年7月10日,她又开了一个数据整理的证明,以证明实际住房面积;2013年7月11日,她开具了一份拆迁私房调换产权房屋使用情况核对表;2013年7月15日,周女士又到小区物业开具一份证明,证明原私房安置房使用人,现已变更为承租人……

  市民质疑 如果不能办理,两年前怎么不说

  周女士说,因为老公的一个弟弟身体不好,另外的几家人也比较忙,大家能够凑在一起商量事情很难。根据市中区房管局的要求,去房管局签字时,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现场进行签字及户口本和身份证核对信息。

  几经折腾,在认为证明材料准备齐了,该审核的关口都审核完了后,大家再次来到市中区房管局,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一个弟弟家有一个年龄不满18周岁的女儿,虽然材料中显示该侄女放弃了继承,但根据有关规定,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放弃继承权利,必须等到18周岁后才行。为此,准备了2年的房屋产权调换搁浅了。“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对政策不了解吗?他们一关关地审核材料,非等到最后一个关头才说不行?要是一开始有人和我们说孩子18周岁以后才能办,我们也不用跑这么多的冤枉路了。”周女士说。

  9日下午,市中区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放弃继承,这也是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一项措施。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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