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半年消费者投诉量增七成多 电器电子仍是热点

2014年07月11日 21:03   来源:广西日报    吴家跃

  随着新《消法》的颁布和施行,如今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底气更足了。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广西工商系统依托12315网络共受理消费者诉求5.88万件,同比涨幅73.29%。

  “霸王条款”投诉量激增

  上半年,全区消费者投诉问题相对集中在商品质量、格式合同和售后服务这三大内容,共2893件,占投诉受理总量的69.51%。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消费者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仍然集中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上,但近两年的占比重却有下降趋势,而涉及格式合同的投诉增幅较大。据统计,涉及“霸王条款”格式合同的投诉数量激增,受理量是去年的2.96倍;与去年同期相比,格式合同投诉占投诉总量比重呈上升态势,上升了8.6%。

  自治区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陈继辉表示,“霸王条款”已成为“过街老鼠”,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根据消费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依法查处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健康安全规范的消费环境。

  电器电子仍是投诉热点

  上半年,全区商品消费投诉2877件,同比增长57.04%,占投诉总量69.13%。

  业内人士分析,消费投诉出现了新变化,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商品投诉热点排前五位的仍然是家用电器、通讯器材、日用百货、交通工具、食品,这五类共占商品投诉量的77.82%,比重上升5%。

  二是通讯器材投诉受理量为575件,同比增长131.85%,取代日用百货跃居投诉热点排名第二。

  三是商品的质量问题投诉共1463件,是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占商品投诉50.85%。

  另外,12315网络成为投诉的主要渠道。上半年,群众通过12315网络系统举报案件共有1188件,其中立案查处的案件有1085件,占举报总数91.33%。

  投诉争议金额增速较快

  上半年,全区工商系统12315中心已处理消费投诉4097件,处理率98.44%,涉及争议金额1533.6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57.09万元,同比增长165.98%。

  从消费投诉争议金额来看,耐用消费品争议金额较大,排在前列的有汽车及其零部件、房屋、电视机、空调、移动电话主机,涉及争议金额共1015.09万元,占总金额比重66.19%。争议金额增幅最大的是汽车及零部件,同比增长了9.9倍。

  业内人士认为,人们的消费能力随着国家拉动内需的政策出台被极大地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消费者对于汽车和房屋等耐用商品需求量加大,纠纷金额逐年增大。这说明消费者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迈出可喜大步。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该以新《消法》为契机,不断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同时准确把握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特点和变化,顺应群众期盼,有针对性开展耐用商品的集中整治,强化监管和处罚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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