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蓝线规划公示 建设活动不得触碰蓝线

2014年10月17日 09:54   来源:海南日报   单憬岗

  《海口市蓝线规划》公示保护六大类水系——

  城市建设,守住底线勿碰“蓝线”

  

本报记者单憬岗 

  日常生活中、城市建设中,有各种看不见的“线”在约束着市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行为。记者今天从海口市水务局获悉,日前海口市编制的《海口市蓝线规划》(2010-2020年)正在进行公示,这一规划就给社会各界划定了一条看不见的“蓝线”,提醒人们在城市建设、生产活动中注意不去触碰这条蓝线,共同保护好海口的水环境。

  据介绍,本次规划是海口市域范围面积2304平方公里区域内的主要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的蓝线划定。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及周边地区的规划、建设、改造、控制、保护与管理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湖泊湿地萎缩亟待保护

  每逢大暴雨,海口椰海大道一些路段就会被淹,如果不抽水排涝,那么十天半月都无法通行。据调查,这是人为占用排水通道和湿地造成的。

  据了解,海口市现状河流水系人为侵占严重,局部地区水污染问题突出,湖泊湿地萎缩,滨水景观生态功能丧失,不能满足人们对可靠的水安全、充足的水资源、优美的水环境、良好的水生态、宜人的水景观、特色的水文化和高效的水管理的需求。

  蓝线的划定,不仅可以从空间上保护河流、水库、湖泊、湿地等地表水体和水源工程,预留河道整治、截污工程、绿化、生态景观建设等所需用地,而且可以通过对蓝线的管理,约束和规范蓝线范围内的各种建设活动和行为,有效防止城市水系功能退化。

  根据国家水利部有关文件,2012年6月,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水务局组织编制《海口市蓝线规划》。2013年7月,市政府成立海口市蓝线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六大类水系都有保护范围

  蓝线划定对象分为河道、水库、湖泊、湿地、输水渠道及原水管道6大类,涉及南渡江干流及支流水系、长流组团水系、中心城区组团水系、江东组团水系和东寨港水系的主要河流。其中主城区(中心城区组团、长流组团、江东组团)的河流原则上都要划定蓝线,其它乡镇河流只对干流进行蓝线划定。

  蓝线原则上按以下标准划定:有堤防的河道蓝线为自堤防背水坡坡脚线外延不小于5~50米,无堤防的河道蓝线为自河道上口线外延5~50米,中型水库蓝线控制区域为设计洪水线外延100米,小型水库外延50~80米,湖泊蓝线为现状岸线外延5~20米,输水渠道蓝线按外坡脚线(或渠顶外肩线)之外5米控制,原水管线蓝线按其管道边缘线外移5米。

  《规划》最终划定蓝线总面积约267平方公里(含临水控制线内面积198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11.6%。其中河道蓝线总面积116平方公里,水库蓝线面积74平方公里,湖泊湿地蓝线面积76平方公里,输水干渠和原水管道蓝线面积1平方公里。共涉及河流43条,水库129座,湖泊湿地8宗,输水管道及原水管道共5条。

  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规划》对在蓝线管理范围内从事各类活动提出要求,明确禁止的具体事项。对因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确需占用水域的,必须提出具体规定和应采取的补救措施。建立蓝线管制信息系统,及时保存、更新蓝线数据成果,应用于日常城市用地规划许可业务和管理工作中,实现城市蓝线保护与控制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管理。同时建议尽快制定《海口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结合近远期考虑对蓝线范围内建筑物进行拆除与改造;各层次规划应保留、预留蓝线空间;健全蓝线管制信息系统等。

  《规划》提出,海口市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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