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连续三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5年01月26日 13:43   来源:深圳特区报   

漫画:王塑亮

  2005年,在中国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榜单中,深圳榜上有名。迄今,深圳已连续三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城市综合性评比中的最高荣誉,已成为城市竞争中最具价值的“金字招牌”,每年测评,每三年评比一次。

  作为中国最早创办的经济特区,深圳文明创建的步伐从未停歇。感恩的土壤,“长出”了一座文明的城市,深圳,因文明而更加闻名。今天的深圳,在文明创建中继续砥砺前行,正在打造阳光之城、爱心之城、志愿者之城、包容之城。

  一系列数字,可以清晰展示城市的文明风采——关爱行动已举办12年,举行了1万多项活动;志愿服务开展20多年,城市注册义工达100多万;在全国率先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率先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市民献血总量达535吨;全市爱心捐款达52亿元、人均捐赠量全国第一……

  如今,当爱与奉献成为市民的一种自觉的行为方式,文明逐渐沉淀成城市的一种精神、一种气质。文明,不仅成为深圳宝贵的无形资源和重要的发展环境,也成为深圳的核心竞争力和靓丽的城市名片。今天的深圳,正率先探索“以法治促文明”的新路径,用法治阳光照耀文明成长。2012年12月,深圳在全国率先为文明行为立法,颁行《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文明建设提供法律的准绳和利器。(翁惠娟)

(责任编辑:石兰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