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对长沙市再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决定对长沙市再下放27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直接下放11项,委托下放16项。
2014年,湖南向长沙下放45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直接下放24项,委托下放21项。以此为契机,长沙向区县(市)下放了99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发布《长沙市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由原有的428项精简到179项,精简比例达58%。此次再下放的27项省级权限,涉及财政、发改、住建、交通、教育、商务、文化、卫生、旅游、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其中省发改委下放权限最多,有8项,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放5项,省旅游局下放4项。不少管理权限与市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如公办学前教育收费、城市供水价格、5A级以下景区门票价格、导游人员年审管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权限等。
通知指出,下放省级权限是为了支持长沙市深化改革、率先发展,发挥省会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长沙市要对下放的权限积极对接,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承接权限的有效机制,依法依规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省直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做好下放权限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搞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业务培训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管理脱节,提高下放权限的运行质量。省编办、省监察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下放权限的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确保下放的权限“下得去、管得好”。(记者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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