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促进“社会文明程度高”上展现新的风貌
认真贯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理念,顺应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把建设文化强省摆上突出位置,把创新社会治理作为迫切任务,深入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社会治理创新工程,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一)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加强理论创新、文化创新,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加快建设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文化强省,努力构筑思想文化建设高地、道德风尚建设高地。
加强先进思想文化引领。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教育人民,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深入人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坚持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提升全社会精神追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特别是近现代史、党史国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加大红色资源宣传推介力度,推进爱国主义教育仪式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公民人文素质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实施江苏文脉整理和研究工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八礼四仪”养成教育,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促进全社会形成“爱、敬、诚、善”的良好道德风尚。
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健康繁荣发展。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加强特色文艺品牌建设,引导网络文艺创作健康发展,加强文化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事业。加快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重要学术成果,打造一批高端智库和特色智库。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增加公共文化投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注重运用互联网和现代科技提升、扩大和延伸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帮扶力度,推进更多优质文化资源为基层服务、向社会开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依法促进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江苏”。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文化创意的引领功能,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信息、旅游等融合,鼓励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特色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水平,进一步强化其支柱产业地位。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开放。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形成有利于顺应多层次需求、促进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实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工程,提升对外文化交流层次和水平,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文化企业国际化发展,增强江苏文化国际影响力。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正面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上舆论生态治理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提升新媒体格局下的价值引导力。
(二)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城乡社区协商民主,深入推进“政社互动”和社区减负,增强基层自治活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能力。加强在苏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我省社会组织对外交往活动的管理,引导和督促其依法开展活动。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创新发展大调解机制,提升县乡两级调处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专业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改进信访工作,大力推行“阳光信访”,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全面推进智慧平安江苏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贯彻食品安全战略,实施食品安全江苏行动计划,强化监管专业能力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和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落实诚信江苏建设的总体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全面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速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企业自觉履行诚信义务,营造诚信市场环境。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实现全体公民在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进一步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使公共服务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省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省“双轮驱动”,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强大动力支撑,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一)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科学把握改革任务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和主攻方向,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确保到2020年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突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深化省直管县和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试点。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导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利益,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培育多层次金融市场主体,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提高金融机构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金融资产交易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
积极推进改革试点试验。扎实抓好既定的各项改革试点,及时总结提炼改革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改革品牌。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进一步激发改革创新的动力活力。支持各地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为面上改革积累经验。
完善改革决策和工作机制。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评估把关等关键环节,健全和完善改革方案审议程序,切实提高改革方案质量。加强跨部门、跨领域重要改革事项协调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改革事项部省合作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开放性信息平台,形成全社会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舆论环境。健全改革督察机制,开展对重大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察。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进程。
提高地方立法水平。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省、市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健全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机制。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体现时代特征、富有江苏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加强对宪法法律贯彻实施的监督。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治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行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机制,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依法强化审计监督全覆盖。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