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中澳自贸协定20日起生效 相关出口闽企应及时申请原产地证

2015年12月17日 14:48   来源:东南网   

  中韩、中澳自贸协定12月20日起生效

  福建检验检疫局提醒 相关出口闽企应及时申请原产地证

  东南网12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本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均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出口企业可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货物原产地证明按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获得韩国、澳大利亚的关税减让。福建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企业,应及时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享受关税优惠,用好用足优惠原产地政策提升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扩大出口。

  据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介绍,目前,闽企出口韩国的产品主要为水海产品、纺织品、竹木制品及玩具,均为对韩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未来发展潜力很大;闽企对澳大利亚出口主要产品为竹木制品、轻工产品、家具、视听设备等,自贸协定生效后按进口额分,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商品中的91.6%,立即将关税降为零。

  据介绍,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证明文件,是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原产地签证是关税减让的凭证、是自贸协定的主要实施手段。

  中韩自贸协定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的90%、贸易额的85%。当前,中韩双边贸易规模已经达到3000亿美元,自贸区的建立将会极大刺激双边贸易,预计五年内贸易规模就会突破4000亿美元。中澳自贸协定是中国与亚太地区又一个重要经济体签署的自贸协定,澳大利亚最终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达到100%;中国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分别达到96.8%和97%。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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