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对软环境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2016年03月09日 19:58   来源:辽宁日报   

  为不断创造有利于企业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更好地促进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铁岭市决定2016年在全市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自查自纠,从7个方面精准推进软环境建设。

  自2012年以来,铁岭市通过持续不断地加大软环境建设,逐步营造出一个“创业宽松、服务高效、投资放心”的营商环境,支持了项目建设,净化了社会风气,受到了投资商和各界群众的广泛赞誉。然而,软环境建设是一场持久战,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为此,铁岭市决定今年在全市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方案,铁岭市的软环境建设年活动将围绕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查涉软案件、坚持有效制度和营造舆论氛围等7个方面展开。各地区各部门将从领导班子及个人两个层次,结合这7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围绕软环境意识、简政放权、执法收费、服务水平、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摆,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深刻剖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市软环境办汇总后建立全市软环境建设问题总台账。

  活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找准问题和整改落实作为组织实施阶段的重中之重,整改措施要具体、务实,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销账。要坚持边查边改,每月逐级上报一次整改情况。

  铁岭市委将组成检查组,根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各阶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模拟办事、深入走访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对查处的各类软环境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整改进展情况将每月公开一次,对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的,公开通报批评,并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象;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将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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