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下降
27.9%
较2013年
同期下降
12.4%
较2015年
长三角空气质量(今年1至11月)
PM2.5平均浓度
为38微克/立方米
同比 17.4%
区域2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
浙江水、气状况(今年1至10月)
三省一市有望提前一年完成“大气十条”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列入“水十条”考核的103个水质断面,有102个已达标
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省控断面比例为77.4%
同比 5.5个百分点
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2%
同比 4.0个百分点
全省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3.6%
同比 5.3个百分点
浙报制图:孟耘竹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