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10月底,青海省52.09万贫困人口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青海省是中国扶贫开发任务重、难度大的省份之一,人口点多面广、贫困程度深的特点使得该省地跨中国六盘山和四省藏区两个集中连片特贫地区,有42个贫困县(市、区、行委),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5个,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6.5个百分点。大多数贫困人口居住在该省东部浅脑干旱山区和青南高寒牧区,生态脆弱,气候恶劣,灾害频发,交通不畅,是中国生存环境最严酷的地区之一。
据介绍,今年以来,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了转移就业脱贫行动,使其成为农牧民脱贫增收的主渠道。截至目前,青海全省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5万人次,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1165个,先期对当年确定退出的365个乡镇和404个贫困村实现全覆盖。累计兑现培训补贴、职介补贴、社保补贴等各类就业补助资金1274.92万元,惠及9207名贫困家庭劳动力。
同时,为减轻低收入和无收入贫困人口的负担,青海全省37.2万应参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9977名重度和中轻度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166.2万元,截至10月底,青海省52.09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6459.47万元。
“通过实施技能脱贫行动,对贫困地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交通住宿费补贴,全省6州和六盘山片区就业技能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向上浮动10%。同时,在化隆回族自治县探索开展了‘带薪在岗实训’试点,支持贫困劳动力到拉面餐饮企业进行一到两年的岗位实训,实现技能和收入‘两不误’。截至10月底,培训贫困家庭劳动力3.04万人次。”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杨颐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除此之外,从2016年起,青海贫困人口就医可同步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惠民政策,切实解决了贫困人口就医“跑腿垫资”问题。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还通过实施医疗保障和救助脱贫攻坚行动,落实了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补助政策,在定点医药机构和经办机构建立“一站式”医疗保障和救助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和统筹层次,全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减轻了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同时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对重度、中轻度残疾人实行差额补贴政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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