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高票通过《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

2017年01月22日 09:35   来源:人民网   郭婷婷

  原标题:湖北省人大高票通过《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

  人民网武汉1月21日电 近年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在刚刚闭幕的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高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草案)》,更是将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1月21日上午,2017年湖北“两会”举行第三场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炉的前因后果。

  据透露,在对《决定》投票时,666名代表中,有648名投了赞成票,支持率达97.3%。在《决定》中,频繁出现“严控”“严格”“严禁”“严厉”“坚决”“禁止”“限制”“强化”等词,体现了对坚决保护长江生态的决心。

  湖北地处长江之腰,占整个通航里程的1/3,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是三峡工程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2016年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积极建言,建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相关决定。

  2016年1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制定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列入2016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数易其稿,形成了决定草案建议稿。

  《决定》以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2016-2017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为依据,与《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与湖北省情实际紧密结合。

  《决定》主要分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湖北责任、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关于勇于肩负起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湖北责任。主要从湖北在长江经济带中所处的地理位置、生态地位和当前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强调了湖北的责任担当。第二部分是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决定》结合湖北生态保护的省情特点,提出了六大任务:切实保护和科学利用长江水资源、严格预防和治理水污染、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岸线资源有效保护有序利用、促进绿色低碳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第三部分是关于强化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保障措施。《决定》要求强化生态法治保障、强化规划引领保障、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生态保护共治格局。《决定》号召全省人民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积极发挥湖北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支点”地位和“脊梁”作用,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郭婷婷)

(责任编辑:魏敏)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