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达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彰显湖北建设支点决心

2017年01月22日 09:36   来源:人民网   郭婷婷

  原标题:张达华: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彰显湖北建设支点决心

  人民网武汉1月21日电 1月21日上午,2017年湖北“两会”举行第三场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的相关情况。

  记者:据了解,这是长江经济带地方人大第一件关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请问: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有什么重大意义?

  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张达华:《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表明了湖北贯彻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的大局意识。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就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作出决定,是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思想自觉,是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在湖北落地生根的行动自觉。

  二是体现了湖北人民的责任担当和政治担当。湖北地处长江之腰,拥有长江岸线1061公里,是长江干线流经最长的省份。同时,湖北也是世界最大的水利工程三峡工程所在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承担着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长江也是荆楚6000万人民生产生活用水主要来源。保护一江清水,不仅是对整个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的责任,对于湖北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同样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湖北人民的重大历史担当和主动作为,是落实湖北责任的重要举措。

  三是彰显了湖北“支点”先行、负重前行的率先践行。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按照国务院通过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湖北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放在优先位置,加快建设“一中心四区”,即成为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成为全国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这要求湖北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湖北推进长江经济带的首要任务,把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摆上湖北发展的重要位置,争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同时,湖北面临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虽然近些年湖北各方面作了大量努力,但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水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形势严峻、减灾能力短板突出等问题仍然存在,“千湖之省、碧水长流”任重而道远。就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作出决定,彰显了湖北建设“支点”、负重前行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统一全省人民的思想认识,在加快中部地区崛起、实现中国梦贡献湖北力量。

  四是提供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落地的法律引领。习近平总书记讲,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本《决定》充分体现了总书记“严”的精神,“严控”“严格”“严禁”“严厉”“坚决”“禁止”“限制”“强化”等八个词使用频繁,构筑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天罗地网。作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扎紧长江大保护制度的笼子,有利于引领全社会“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形成方方面面的合力,为全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决定》将如何与已有的大气、土壤、水保护法规相衔接,使长江经济带保护的有关法规政策融会贯通,让保护更加立体,做到全方位?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构筑一张“天罗地网”。

  湖北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张达华:《决定》是湖北省人大专门就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作出的,是湖北省“依法治江”的重要法治保障。《决定》既有关于加强长江生态保护的新规定,也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作了硬要求。《决定》明确提出,要“发挥地方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制定和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政府规章”、“推动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等。这就要求我们适应长江经济带和绿色发展的新形势,在不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对现有长江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大贯彻实施的力度。因此,《决定》的实施,不仅能够与已有法律法规相衔接,还可以促进湖北省已有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长江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决定》的实施,也为将来湖北长江大保护立法探路,为国家立法提供借鉴。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启动了长江法的立法程序,很快就会进入审议阶段,我们将根据上位法的制定情况,加快湖北长江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郭婷婷)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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