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积极鼓励民营企业投身文化产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重点发展7类文化产业。
根据温州市近日出台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该市将重点发展新闻出版服务、电影电视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等文化产业。
为此,温州市放宽了文化企业注册登记的条件,一般性文化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金只需3万元。另外,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比例70%组建文化企业。
与此同时,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贷款贴息、配套资助、资金奖励、项目补贴。贷款贴息最高可申请60万元,最高不超过3年。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