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南宁1月12日讯(记者周骁骏 童政)日前,广西出台《广西“绿色村屯”建设标准和评选办法(试行)》,全面开展“绿色村屯”创建活动,力争每年建成600个以上“绿色村屯”,着力打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精品村屯,使其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新载体、新平台。
“绿色村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色环境、绿色建筑、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四个方面。在绿色环境方面,村屯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绿化以地方果树、乔灌木为主并具有农村特色;“微菜园”“微田园”“微果园”等以及绿篱、绿带整洁美观;古树名木与大树得到有效保护;环绕村屯的山体、河流沿岸等大环境绿化较好,形成环村林带和村内绿荫带。同时,要求村屯建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立废弃物回收体系,基本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有三格化粪池、沼气池、氧化塘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总体上得到有效处理;道路、排水和医疗、文体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全部实现安全饮水,村容整洁卫生。“绿色村屯”创建以群众自主、财政奖补的方式进行。不搞“一刀切”,不大拆大建,以改善环境、配套建设、适当改造、提升品位为主。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乡村建设、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和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工作,整合各项资金和社会力量。
据了解,“绿色村屯”管理不善将被摘牌。根据该建设标准和评选办法,各县(市、区)每年从实际出发选择具备条件的村屯开展“绿色村屯”建设,并推荐5个左右的自然村参评自治区“绿色村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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