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杭州10月25日讯 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消息,前三季度,随着浙江省经济平稳运行以及一系列促增收、惠民生政策的实施,居民收支继续稳步增长,收入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居民收入继续稳步增长
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35元,同比名义增长9.1%,增幅比去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都提高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6%,增幅比去年同期降低0.1个百分点,与今年上半年持平。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9986元,同比增长8.6%;人均经营净收入6392元,同比增长9.8%;人均财产净收入4021元,同比增长10.4%;人均转移净收入4951元,同比增长8.9%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419元,比上年同期(39108元)增加3311元,同比名义增长8.5%,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都上升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1%,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与今年上半年持平。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23613元,同比增长8.0%;人均经营净收入6640元,同比增长9.7%;人均财产净收入5812元,同比增长9.6%;人均转移净收入6354元,同比增长8.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006元,比上年同期(20108元)增加1898元。同比名义增长9.4%,增幅比上年同期和今年上半年分别提高0.4和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1%,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与今年上半年持平。分收入来源看,人均工资性收入13139元,同比增长9.2%;人均经营净收入5925元,同比增长9.7%;人均财产净收入641元,同比增长9.7%;人均转移净收入2301元,同比增长10.2%。
收入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前三季度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4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21035元)高14314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省(区)第一位。居民收入水平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居民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市还有天津、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和山东。从增速看,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为9.1%,高出全国0.3个百分点,与陕西并列全国第十三位,增幅位次较去年同期前移七位。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41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29599元)高12820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城镇常住居民收入位于全国前两位的分别是上海和北京。从增速看,前三季度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为8.5%,高出全国0.6个百分点,与海南、宁夏共列全国第六位。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0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10645元)高11361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二位,农村常住居民收入位于全国第一位的是上海。从增速看,前三季度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为9.4%,高出全国0.5个百分点,位列全国第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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