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畅通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3年,湖南省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保持在30%以上,其中省本级在50%以上。
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省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率逾五成
行政复议案件,大多案情复杂,时间跨度长,行政关系、民事关系交织,处理难度大。若简单维持或撤销了事,矛盾纠纷不见得最终解决。2013年8月止息的一起医患纠纷,体现了我省行政复议工作调解优先原则和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
2006年10月,宁乡县村民曾某有孕在身,到本县某医院做B超检查。该院聘任无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给其做B超。胎儿出生后,发现有先天性缺陷。曾某认为医院B超未发现胎儿缺陷,致使其未及时终止妊娠,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双方就此发生争议,长期无法解决。
曾某多次上访并要求处罚当事医院和医生,省直某厅认为她提出的要求超过了行政处罚法定期限,故而没有对该医院进行处罚。由此,当事人又到省政府状告该厅不作为。
省政府法制办办案人员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一方面理解和同情当事人的境遇,另一方面指出行政机关并没有违法,同时抓紧做主管行政机关和相关医院的工作,要求对当事人给予合理补偿。最后,医院与当事人达成和解,给予其经济补偿。近日,曾某将一面写有“公正办案、清廉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省政府法制办。
2013年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的在20%以上,省本级达到51%,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畅通渠道,便民高效
案件数量同比增长33%
2013年12月9日,郴州市一起棚户区改造项目纷争终于尘埃落定。市民高兴地说,工程最终能够启动,搭帮行政复议解了难。
当年8月,郴州市政府为了解决某学校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将学校300多名教职工住宅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中两名职工对此不服,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省政府法制办迅速派专人深入现场调查,召开了申请人、被申请人、住户及律师代表参加的听证会。经过面对面辩论,大家对棚户区改造的必要性基本达成共识。接着,办案人员又单独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他们意见,进行释法说理工作,使他们明白该项目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既注意解开申请人的心结,又维护绝大多数人合法权益。其中一名职工随后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对另一名继续坚持的复议申请,省政府法制办也依法及时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市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
去年以来,省政府法制办进一步丰富复议手段,创新服务方式,畅通申请渠道,更快更好地知晓群众诉求,便捷高效地维护群众利益。
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引导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争议通过复议渠道解决;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普遍建立了与信访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推行网上受理复议案件便民利民举措;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未审结的案件进行清理;完善和落实调查取证和听证制度,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更多地采用到实地调查和听证审理的方式来解决。
2013年,全省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00余件,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3%。
以案说法,举一反三
做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省政府法制办高度重视通过办理个案,解决依法行政的共性问题,做到以案说法,举一反三。
办案人员利用案件审理听证会、座谈会的机会,剖析个案,强化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增强群众的守法用法意识;同时,针对个案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向有关机关指出并督促整改,有的还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对依法行政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梳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2013年以来,省政府法制办举办以案说法培训班18场次,督促6个行政执法机关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